李卓人“整个中国苦难时代的产物”!---
抗议香港法院对支联会李卓人等无理定罪的讲演
王希哲

最近,香港高等法院判定了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等几人有罪,等待最后判刑。
李卓人是资深的香港工人运动领袖之一。我们知道,支联会以司徒华、李卓人等为代表,是承认香港基本法体系下的民主派。1989民主运动后直至香港回归后,每年在维多利亚广场组织的上百万香港民众的烛光和平集会,都提出了“平反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口号。从没有任何暴力的煽动和行为。因此,判定他们有罪,不但违背香港基本法,也违背了基本法39条所规定在香港继续合法有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护的民众的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的自由。保护言论自由,所指当然首要保护的是政治诉求的言论自由。请问,“人可以不吃饭”“人可以不睡觉”这类的言论需要宪法乃至国际法的公约去保障它吗?香港法院的定罪,违背了香港基本法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些国际舆论批评已经很多了。我这里要指出的,是香港法院对支联会和李卓人等的定罪,在逻辑上也是非常荒谬的。
香港法院的逻辑是,港支联提出“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就是否定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领导的宪法规定,就等于要颠覆中国的国家制度。它把“共产党的领导”等同“共产党专政”。这些,共产党自己都未必同意。
香港法院既然那么热爱共产党, 那么乐意维护“共产党的领导”,那么我要告诉香港法院:“结束一党专政”,正是共产党的口号;是共产党当年向国民党的统治争民主作斗争时提出的口号。
共产党向国民党作斗争,号召“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毛泽东那时说,人们问我们,结束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共产党自己会不会也来个共产党的一党专政?毛泽东说,不会。我们要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中国。这个“自由民主的中国”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要由人民以普遍、平等、自由、无拘束地选举产生。这个“自由民主的中国”要实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实行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毛泽东保证说,在这个“联合政府”里,共产党绝不会独占政权,不会一党专政。
香港法院的法官们,你们不知道“结束一党专政”这样的口号原来都是共产党提出的吗?你们难道不知道,支联会司徒华李卓人和一切呼吁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的人们,不是什么“颠覆国家”,不过是要共产党兑现他们曾对中国人民所作的承诺和保证吗?你们那样缺乏知识,你们自己用AI去《毛泽东选集》里检索一下吧。那里面都是白纸黑字!
人们会说,“那是共产党骗人的呀。他们夺得政权之后,并没有建立自由民主国家,还果然搞了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是的,共产党是要骗人的。但正因为它要骗人,它从来没有说过它实行的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相反,只要有人批评它共产党搞“一党专政”,它都说,这是对它的诬蔑。
不错,共产党的宪法里后来将“共产党的领导”定位为国家的“特征”。但又是毛泽东早就对“共产党的领导”有个定义说:“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请香港的法院看看了,所谓“共产党的领导”,其定义就是“说服和教育”,使人民“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而国家的制度,宪法明文规定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甚至是“三个代表”,绝没有说“共产党一党专政”。因此,“共产党的领导”绝不能等同于“共产党专政”!
香港的法院也不去向共产党问问,你定罪支联会李卓人等的逻辑:“共产党的领导等于共产党一党专政”,共产党自己同意吗?!今天,香港法院对支联会李卓人等的判决定罪,恰把共产党自己从来不敢公开承认的“一党专政”的“诬蔑”坐实了;把共产党为了欺骗人民一直罩在自己头上的那一层“人民民主专政”幕布撕开了。即是说,香港法院为讨好共产党通过这次对支联会李卓人的审判,,把共产党自己从来不敢承认的东西强加到了共产党的头上了!共产党怎么办?如果共产党默认了这场审判,今后它面对世界舆论对它是“一党专政,专制独裁”的批评,就不必作任何辩护了。可以怀疑,香港法院这次对支联会李卓仁等的定罪,实际上是一场对共产党的高级黑,实质上香港法院真正是在反共,起码是在帮助舆论反共。我们站在共产党可以继续欺骗人民。可以继续在国际舆论的批评面前掩饰辩护自己真面目的立场,我建议北京的最高法院赶快出面驳回香港法院对港支联李卓仁等的定罪,判定香港法院对港支联李卓仁等的定罪逻辑(“领导等于专政”)错谬和适用法律不当:“共产党不是一党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故支联会李卓人多年发出的“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原来是空无所指的,是一种没有意义的空号。因此,支联会李卓仁等无罪。香港法院被驳回后,可以赶紧为自己擦屁股了。
1989席卷全国和海内外的伟大爱国民主运动发生,我尚在狱中。我是在狱中听到李卓仁的名字的。他代表数百万人同一心的香港爱国民众,将他们爱心捐助的一百数十万港元和救济物资亲自送到学生们绝食请愿的天安门广场。他被当局拘留和惩罚。我很敬佩他。后来知道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是文革时期受到李一哲《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大字报的“启蒙”,才走上投身民主运动的道路的。后来在美国旧金山,他见到我,紧握我的手再次说:“希哲,当年我是读到了你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文章受到启蒙,才投身民主运动的。你是我的引路人!”。我非常感动。近又在网上得知,就是今年香港“国安法案”对支联会庭审证供整理的文件中,记载了李卓人在法庭回顾自己思想形成过程,再次提到了文革时李一哲大字报事件与民主墙魏京生《第五个现代化》:“这些思想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他动情说,他忘我投身于立志改造中国的民主运动,是“整个中国苦难时代的产物”!我闻之泪流。罢了。既然如此,若今日香港法院终审定李卓人等有罪的话,我这个“启蒙人引路人”更是有“罪”的。我愿去到香港投案。忍看朋辈成新囚,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整个中国苦难时代”谁能避祸独善其身?请香港法院也同时判处我王希哲有罪,与李卓人先生一同入狱为幸。我在这里是向香港法院喊话了。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2026年8月23日
于洛杉矶中国领事馆门前